海底科学与探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关于资助教授-实验室联合聘用科研助理的通知
发布人:韩东庆
发布时间: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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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科研人员工作的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教技[2010]4号)、《中国海洋大学科研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和辅助工作岗位实施办法(试行)》(海大人字[200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面向海底科学与探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全体科研人员,开展联合招聘科研助理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及金额
海底科学与探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全体科研人员拟聘用的科研助理,其薪资部分将由实验室运行经费承担3万元/人/年,其余薪资待遇由教职工的科研经费自行承担。本年度资助名额为3人。
二、申请资助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实验室提出资助申请,写明新增科研助理岗位的必要性(必须是新增设的科研助理岗位且能在6月6日之前完成招聘工作),签字扫描后将扫描件发至oceanfloor@ouc.edu.cn,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
2、经实验室室务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资助岗位。
3、教职工按照人事处流程进行招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66785926